互联网广告工作委员会
代表人:陈高铭 职务:小米互联网业务部商业营销品牌总经理
代表人:陈继承 职务:法人
代表人:李江华 职务:卓望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、卓望信息网络(深圳)有限公司总经理
代表人:曲子恒 职务:政府及公共事务部副总裁
广告主与品牌工作委员会
代表人:姜洪英 职务:董事长
社会化营销及电商直播工作委员会
代表人:汪文辉 职务:联席总裁
广告代言人工作委员会
代表人:李菲 职务:副总裁
代表人:姚振 职务:公共关系高级经理
代表人:马征 职务:耐克体育大中华区政府事务副总裁
代表人:肖雄娟 职务:副总裁